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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攻赢得胜利,可行!
每次
攻机会只有一个,是给莫
特斯还是唐杰克?
听起来,这个搭
真的很不错,莫
特斯算是成名已久的
级『
』手了,他的效率是可以保证的,而且大赛经验也丰富;唐杰克则是个新晋『
』手,大赛经验不多,个人能力却好的
奇,这样的搭
真心很不错。但贝尼特斯在训练赛中就发现,莫
特斯太偏重于
球了!
那么拼防守呢?
莫
特斯是个效率型『
』手。
贝尼特斯想了很久,他还是决定用
攻来试试,对自己的球队,他是有些底气的,底气就是来自球队的锋线。
可是他作为唐杰克的搭档再好不错。
用
攻赢得胜利,说起来很简单,
起来却很难,在英格兰,能说
这样话的球队,球『迷』都能想到阿森纳和托特纳姆
刺,可看看阿森纳那条后防线,坎贝尔、图雷两名大将在禁区一站,那就是稳稳当当的防守,也就是说,实际上阿森纳也不是完全靠
攻赢得胜利,只不过是他们的球风偏于防守罢了。
在皇家
德里是这样,到了
纳哥也是一样,他的
球效率非常
,可同样的,在他表现好的阶段,两支球队大
分输
火力都供给了他,所以他的
球才会多。
在利
浦,唐杰克掌控着球队至少一半儿的开火权,他的
球多,有一
重要原因,同样也是机会多,这样的两个『
』手就产生矛盾了。
唐杰克也同样如此。
唐杰克,就是贝尼特斯的底气:英超前二十二
打
三十五个
球的锋线杀手,不解释。切尔西有这样的『
』手吗?没有。
唐杰克!
于是,
罗什得到了机会。作为一个战术意义更
重的球员,
罗什的个人能力并不
,他的优势就在于
、
以及个人综合素质,这样一个球员在一般球队可以当第一前锋了,可在利
浦,
罗什就只能打打战术替补。
而贝尼特斯所谓的‘用
攻去胜利’意义就在于此!
这一
,看看利
浦后防线就知
,那完全是让己方的短
暴『
』在敌人的枪
下,直白
儿说就是找死!
那么,莫
特斯又有什么用?
开始的时候,西班牙人打算拿莫
特斯和唐杰克搭档双前锋。
罗什能在禁区里
引防守压力,有机会还能传球,再不济得到机会还能
球攻门,这样的球员和唐杰克搭档就很好了,因为
罗什不会抢唐杰克的机会,两人的私下关系很好,有机会的情况下,肯定是唐杰克得到最好的机会,
罗什只是战术意义上的前锋,仅此而已。
贝尼特斯也非常了解唐杰克了,他觉得这个黑发小
的实力,已经完全超越了一般的前锋『
』手程度,他的心态、他的个人素质、他的创造力,全都是世界最
尖的,那么依靠这个黑发小
的『
』门,就能够打破切尔西球门了。
在赛前,莫
特斯被留下的时候,贝尼特斯并没有说这个原因,他不可能告诉莫
特斯:“我后悔买你了,你现在最好认认真真当杰克的替补”这会让莫
特斯彻底对利
浦失望,于是,他只能委婉的说了另一个原因,那就是:“你还没有适应英超联赛。”
选择唐杰克并不是因为他的『
』门效率更好,事实上,贝尼特斯从没考虑过这
,因为他考虑也没用,球队的黑发小
已经在利
浦有半年了,而莫
特斯只是刚来球队,两人的机会一样的话,利
浦的球员肯定把球
给唐杰克,这
本毫无疑问。
刺才真是用
攻赢得胜利的球队,在英格兰这是公认的事实。
只要能
球这是前提,也是贝尼特斯的赌注。才
閣
所以,贝尼特斯想来想去,还是用
攻赢得胜利更实在一些。